“老鄉,要不要按摩?”“多少錢?”“10元。”去年5月10日,58歲的老楊路過昆明市東風廣場盤龍江邊時,遇到一個按摩女主動前來搭訕,問他按不按摩?老楊稱身上沒有錢,不桃園婚禮佈置願意按摩。按摩女和另一名女子就對其搜身,結果被盤龍區檢察院以搶劫罪公訴到盤龍區法院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,按摩女說她沒有搶劫,因為在談價錢時,老楊摸了她的胸部一把,她只是想拿到10元按摩費。昨日記者獲悉,盤龍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按摩女3年半有期徒刑,按摩女不服一審判決已上訴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。
  A 按摩女說
  她想拿西服到10元按摩費
  四川省南部縣的宋某今年50歲,長期在昆明東風廣場有巢氏房屋盤龍江邊拉客從事按摩服務。去年5月10日中午,她獨自來到這裡乾起了老本行。下午3點,一個老倌來到盤龍江一個花台旁邊,宋某主動湊上去問:“老鄉,要不要按摩?”“要多少錢?”老倌反問。宋某回答:“10元。”
  宋某事後說,當她告訴這名老倌價格後,老倌伸手摸了她胸部一把,然後對她說不按摩了。見老倌吃了自己的“豆腐”不給錢就想走,宋某覺得自己吃了虧,便向老倌索要10元按摩費。聽到老倌說身上沒有錢時,宋某便拉著他不讓離開,看他身上到底有沒有錢。這時,一個她不認識的女子剛好路過這裡,幫腔說:“你整合負債應當給她10元錢。”但老倌始終堅持說身上沒帶錢。
  宋某說,這名女子見老倌不願給錢,便幫忙她拉著老倌的手,開始搜他的身。搜身的時候,也不知道陌生女子從老倌身上什麼地方翻出一個紙包,但不知道裡面裝著錢。陌生女子還說,老倌身上真的沒有錢。說話間,陌生女子將從老倌身上搜出來的紙包丟在地上,不料紙包里掉出了3張100元的紙幣,老倌撿了起來。正當他們爭執不下時,旁邊有msata人報警,見民警來到現場,她們就逃跑,陌生女子跑掉了,而她被民警抓住帶進派出所。
  B 受害人說
  他被兩名女子搜身
  記者瞭解到,這名老倌今年58歲,姓楊。事後,老楊到公安機關報案稱,他身上的錢被人偷了。他是否摸過按摩女的胸,老楊並沒有說。
  他在公安機關的報案筆錄中說,當時他問對方按摩的價格後就說不願意按摩。對方不讓他走,後來又來了一名女子,兩人就搜他的身。她們從他的左邊褲兜里搜出了紙包,紙包里有他的身份證和300元錢。右邊褲袋里也有102元錢,他被搜身的時候,102元錢掉在了地上,但兩名女子沒有看見。他向兩名女子要回自己的東西時,還曾經告訴過這兩名女子如果再不還,他就要喊搶劫了,可兩名女子並不在意。這時,民警趕到了現場,兩名女子見狀將錢丟在地上轉身就跑了。隨後,他從地上撿起錢。
  C 檢察院稱
  按摩女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
  去年5月11日,宋某因涉嫌搶劫罪被刑事拘留。之後,她被移交到盤龍區檢察院。
  開庭審理時,盤龍區檢察院指控:去年5月10日下午,被告人宋某伙同他人在昆明市工人文化宮盤龍江邊一公廁旁,採取強制搜身的作案手段,搶劫得被害人老楊現金300元。被搶的現金已經返還給被害人。
  盤龍區檢察院認為,被告人搶劫公民財物,其行為應當以搶劫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宋某在法庭說:“我確實拉過楊某來按摩,只是為了賺點按摩的錢,拿到我付出勞動應得的10元錢,我並沒有搶劫的想法和意願。”
  D一審判決
  按摩女犯搶劫罪被判刑
  盤龍法院審理後,查明瞭宋某和另一名女子共同拉住被害人進行搜身的事實。並認為,宋某搶劫公民財物,其行為構成搶劫罪。而且被告人拒不認罪、沒有悔罪表現。據此,盤龍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,並處罰金2000元。
  宋某不服一審判決,已上訴到昆明中院,請求二審法院改判她無罪。
  本報記者 熊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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