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劉國華 廖濤 男子吸毒後將女友強姦,並持刀逼女友近裸游街,後又持刀與前來出警的警察對峙。近日,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,以被告人曾某犯強姦罪、侮辱罪、妨害公務罪、台東民宿犯故意傷害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七年。
  據瞭解,2013年1月中旬,曾某與胡某通過微信認識後約見。2月25日凌晨0時許,二人回到賓館房間,曾某因吸毒致幻microSD,強行脫去胡某衣服,並通過暴力強行與胡某發生了性關係。2013年2月25日6時許,曾某將僅身穿內衣的胡某拖拽至賓館外的街道上,遭到多名群眾圍觀。後民警趕到現場,曾某掏出匕首與警方對峙,採取各種暴力手段阻止民警。  (原標題:吸毒男持刀逼“女友”近裸游街獲刑七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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