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9月22日,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、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關於進一步做好幹部駐村幫扶工作的通知》。全文如下:
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,經省委、省政府領導同意,現就進一步做好幹部駐村幫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  一、深化思想認識
  各地、各部門(單位)要把扶貧開發放到踐行執政為民理念、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高度,強化幹部駐村幫扶機制,堅持科學扶貧、精準扶貧。要深刻認識做好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對於貧困村加快發展、貧困戶脫貧致富、扶貧開發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的重要作用,對於深入實施“三大發展戰略”、奮力推進“兩個跨越”的重要意義。要充分發揮幹部駐村幫扶工作作為精準扶貧重要“管道”、進一步改進作風和踐行黨的群眾路線重要載體、培養鍛煉幹部重要平臺的積極作用,把幹部駐村幫扶工作與“雙聯”、對口定點扶貧等工作有機結合,引導幹部真正下沉到村、扶持到戶,扎實開展相關工作,確保貧困村、貧困戶如期脫貧。
  二、強化工作責任
  要在省委、省政府統一領導下,全面落實幹部駐村幫扶工作責任。省直機關工委牽頭負責全省幹部駐村幫扶工作,省委組織部、省委統戰部、省委教育工委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國資委、省扶貧移民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做好相關工作。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黨委、政府要認真落實幹部駐村幫扶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。各縣(市、區)黨委、政府作為幹部駐村幫扶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,要統籌組建駐村工作組,加大資源整合力度,做好對貧困村、貧困戶的扶持工作。
  三、落實總體安排
  要切實落實省直機關工委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《四川省幹部駐村幫扶工作方案》(川直委發〔2014〕8號)的總體安排,選派一批瞭解農村、熟悉農村、工作能力較強的幹部特別是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幹部駐村幫扶,對所有貧困村派駐3至4人的駐村工作組,實現全省11501個貧困村幹部駐村幫扶全覆蓋。承擔省級對口定點扶貧任務的部門(單位),幹部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的每批次選派2人、100人以下的每批次選派1人參加駐村工作組。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要結合本級行政區域內的貧困村數量選派幹部參加駐村工作組。鄉鎮派駐貧困村的幹部參加駐村工作組。現有的各類下派幹部,在派人渠道不變、任務不變的情況下,下沉到貧困村參加駐村工作組。已在貧困村工作的“三支一扶”人員、扶貧志願者等納入駐村工作組。各縣(市、區)黨委、政府要結合實際,對駐村工作組人員實行統一安排、統一培訓、統一管理、統一考評。駐村工作組派駐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年,貧困村不脫貧、扶貧對象不達標,工作組不撤出,駐村幹部可輪換。
  四、提升工作實效
  駐村工作組要深入調查研究,找準制約貧困村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制約貧困戶脫貧致富的主要原因,建立幫扶台賬,制定幫扶規劃,細化工作措施,幫助協調落實發展資金,爭取幫扶項目,發展特色優勢產業,引領貧困村加快發展,帶動貧困戶增收脫貧。
  要整合各方面幫扶力量,動員各類社會組織、慈善機構、民營企業、愛心人士等參與扶貧開發。要切實轉變作風,嚴格遵守紀律規定,充分尊重群眾意願,發動群眾參與項目建設和管理,提高其脫貧致富、自我發展的能力。駐村幹部派出部門(單位)要主動加強與幫扶村的聯繫,並結合各自職能職責,切實幫助派駐縣(市、區)和幫扶村解決實際問題。
  五、加強督查指導
  各地、各部門(單位)要把幹部駐村幫扶工作作為督查工作的重點,及時瞭解工作推進情況,發現並解決存在的問題。駐村幹部派出部門(單位)要加強對駐村幹部的工作指導和支持,促進幫扶工作有序推進。縣(市、區)黨委、政府要加強對幹部駐村幫扶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,及時向派出部門(單位)反饋駐村幹部工作情況,並加強檢查指導和評估考核。省直機關工委於10月上旬牽頭組織對各地、各部門(單位)幹部選派和駐村工作組到位情況進行督促檢查,並牽頭制定幹部駐村幫扶工作考核辦法,嚴密組織考核,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,對工作不力、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,確保幹部駐村幫扶工作落到實處,取得群眾滿意的效果。
  (原標題: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關於進一步做好幹部駐村幫扶工作的通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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